一個原籍屏東的排灣族婦人,為了追求愛情來到中寮居住。大震過後,先在中寮國小搭帳篷,後來卻因戶籍不在中寮,分配不到組合屋,帳篷又被強制拆除,只得帶著孩子在河堤邊搭帳篷,過著流浪般的生活。四、五月時,豪雨連連來襲,為了躲避洪水,她又帶著孩子遷移到一處廟宇的野戲台下空地,生活了一個多月,終於才找到一間沒被震垮的小屋,月租一千,屋裡只有一張床、一間簡陋的浴室,外頭一下雨,屋裡也跟著下起雨來……
這只是一個極少數的邊緣個案,卻凸顯出災後重建的部分問題。政府單位在執行補助款發放、組合屋分配等措施時,為了強調公平,往往只用某一個標準來規劃,然而像上述的特殊個案,就被遺忘在所謂「公平」的標準之外,得不到任何救援。然而,這些邊緣人也是災民,也的的確確存在於社會之中。我想,可能很難要求全社會都來重視這個問題,但如果能透過有心的民間團體給予個案救助,或許是解決之道。(口述╱許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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