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社工行動小組聲明稿社工行動小組91.4.16
這是發生在南投縣社工界的故事90年12月31日南投縣政府以一紙公文,要求各生活重建中心在無契約保障之下,以暫行委託的方式持續提供服務。 91年1月8日「報派」說法:林縣長認為因重建工作已告一段落,生活重建中心將有所調整,縣府考慮將中心撥交公所或進行整編,但屢未見有正式管道證實該說。民間團體屢次求見,亦屢遭回絕,而社會局亦因社會局局長遲未上任,而群龍無首。 91年3月18日,重建中心主管聯繫會報中,社會局副座首次正式宣告生活重建中心將於4月1日起與各鄉鎮市公所交接,並於4月30日交接完畢。這是命令句,已無任何轉圜的餘地,在場團體是一片錯愕。 91年3月20日,林縣長於就職三月記者會中公開表示,因各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之「成本太高」、「社會局提不出執行績效」、及「不能因少數人利益,而減損國家財產」,故要將中心移撥鄉鎮公所辦理。 91年3月31日縣府社會局18名約聘雇社工員遭解約。 91年3月29日社會局公文,正本給鄉鎮公所,各民間團體給副本,要求各鄉鎮公所於四月份與重建中心限期交接。
危機的產生
危機之後的轉機
(1) 宗旨:讓對於南投縣生活重建中心轉由鄉鎮公所辦理事件的建議,與對生活重建工作的整理與反省。 (2) 屬性:在南投重建中心回歸鄉公所事件後自發組成,目前有埔里、石岡、和平鄉大安溪沿線等區社工員組成。 (3)任務: j協助重建區社工員發聲k辦理26日研討會l協助基層社工員組織的促成 聯絡人:埔里第二生活重建中心 謝至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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