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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顧災民生活重建需求、棄民間社福資源如蔽屣」新聞稿


 兩年前,九二一地震重創南投;兩年後,政權的更迭再一次造成南投縣民的災難。地震後十三個對南投縣承諾長期留駐災區的民間團體,與南投縣政府共同建立二十三個生活重建中心,提供災民生活重建的協助。兩年多下來,成效有目共睹。不過九十一年度以來,南投縣政府在未與民間團體事先協商的情況下,私下徵詢公所意見,斷然決定將所有生活重建中心業務不再委託給民間團體辦理,而改由鄉鎮公所辦理,林宗男縣長並直接在媒體上多次宣佈此政策。這樣粗暴的決定再次驗證社會福利被政治力戕害的案例。我們認為林宗男縣長的決定是值得商榷的。以下為民間團體的觀點與呼籲:

一、以委託民間經營的生活重建中心執行效率及評鑑結果,找不出由鄉鎮公所接替的理由:

 首先從執行時程來看,暫行條例所規定的重建為期五年,目前已經執行超過一半,只剩下兩年,中途大幅更換執行單位,公所勢必從新學習所有重建相關業務。等公所業務上手,災後重建也將結束。此時陣前換將,除非現有民間單位有重大缺失,實無更換的道理。

 事實上王增勇及廖俊松老師的研究顯示,民間單位非但沒有重大過失,反而得到大多數社區領袖與基層行政人員的肯定,而且居民期待重建期結束後,重建中心可以轉型成為社會福利中心,繼續服務鄉里。林縣長的決定似乎並不符合接受調查的南投縣民所反應的民意。尤其是南投在地震後飽受土石流的威脅,未來十五年內土石流將會是南投地區在雨季時的夢魘。去年桃芝颱風發生時,當縣府官員仍被困溪頭米堤飯店之際,重建中心社工員他們沒有等縣府發號施令就已經在第一時間自動投入救災以及災民慰問的工作行列。這些社工員在當初九二一災後就長駐災區,因為他們長駐社區的緣故,社工員可以很快的掌握受災地點,對外反應需求,連結外界資源,同時進行物資分配與撫慰災民的工作。比起九二一地震時,南投縣政府無人可以即時協助與安慰災民的窘境相比,九二一地震後所成立的重建中心,在桃芝颱風災害中充分發揮慰問與安置災民的功能,在最短時間內慰問災民、瞭解需求、協調資源調度,有效成為南投縣應變災難的基層機制。

 一位受災區的村長接受訪問時,就直言「其實,這次的救災過程我覺得說能幫助災民趕快站起來的力量就是『生活重建中心』跟『慈濟』。他們的動作很快,幾乎都在第一時間就幫我們做了很多事。我是覺得如果能夠有這樣的一個單位在我們地方,實在是有夠好!」當這些有心、認真的民間團體被趕走後,試問下次南投現在發生土石流的時候,南投縣政府或公所有能力像水里重建中心一樣,與蕃薯藤網站合作公布災民需求的物資、上TVBS與記者連線反應災情、或是每日動員大台中地區的志工上百人次進入災區幫助災民清掃家園嗎?

 當我們比較民間團體與縣政府社會局自行辦理的重建中心時,發現民間團體與政府自辦的中心最大的不同在於,民間團體有強大的結合資源能力,而政府部門只能依照公務預算執行,由於缺乏其他財源,因此資源運用的彈性較少,常成為業務推展的障礙。以南投縣政府自行辦理的中寮第一重建中心為例,縣府補助一元,中寮第一重建中心向其他政府部門(如勞委會)以及九二一基金會的經費募集了1.33元,但遠遜於其他外來民間團體,例如承辦南投第二重建中心的伊甸,縣府補助一元,伊甸可以向外募集9.26元,來從事生活重建工作。換句話說,南投縣政府補助民間的經費透過民間團體的募款運作,可以為重建區帶來更多資源,也就是工作機會,這也是為什麼當重建中心要轉移到公所時,民間團體最擔心的是為重建中心工作,部分擔任居家服務員、訪視員的災民可能會失去他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而災區的老弱殘障將無法再獲得所需的服務。民間團體用募來的資源填補政府決策所遺漏的缺口,這樣的配合一旦進入公所後將一切依法辦理,失去處理人群服務時面對不同案主所需要的彈性。南投縣政府一元的花費得到將近十倍的效益,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樣賺錢的生意南投縣政府會選擇拆夥一途?

二、承接重建中心的珍貴民間社福資源,在南投縣府心目中並非夥伴關係,而是一種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消耗品:

 每年縣政府必須與各重建中心的母機構簽訂「委託服務契約書」。按照道理南投縣政府理應於契約期限屆滿前,與民間團體簽訂下一個年度之委託契約。不過民間團體卻在九十一年的元月七日接到縣府公文(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出),表示各中心成為看守中心,至新委託單位甄選完成為止。從發文至今天為止,已經兩個半月,縣府遲遲沒有下文,也未於主任會議中表達縣府明確態度。二月五日,各中心主任及母機構開會研商後,隨即開始邀約拜會縣長的時間,卻一再碰壁,使得某中心主任必須利用在三月十三日的縣長親民時間,才得與面對面溝通。三月十三日報載三月十八日的主任會議將研商移撥交接事宜,我們在三月十四日才收到開會通知,且通知上並未有任何移撥交接的議程。真是悲哀,我們得知中心命運的速度,可能比不上一位認真讀報紙的社會大眾。

 由於社會福利服務這個助人的專業是必須累積的,不像加工生產線作業,隨到隨上手。我們相當懷疑以目前公所的社工督導人力,有辦法繼續個案量656位,累積時數113,986小時的居家照顧服務;居服員總數330位,以工代賑超過500人的行政管理;每個中心200人次以上的個案管理;更遑論林林總總大大小小的各式服務專案。試問,縣府及鄉鎮公所有能力從重建中心手上接下這個艱鉅任務嗎?我們不是在講風涼話,而確實為災民們捏一把冷汗。因為縣長口口聲聲說要建立基層社工制度,卻大赤赤地將縣府約聘社工員解聘,據說將只留下2﹪的社工人力,造成縣府社工人力人心惶惶,南投縣如何建構基層社工制度。

三、在這種政府佔盡便宜的情況下,要民間團體如何繼續和政府合作成為夥伴關係:

 災後的兩年,這些民間團體仍然堅持與災民生活在一起,他們奉獻的心有目共睹:竹山重建中心主任曾紀平先生放棄自己在大陸的律師事務所到竹山擔任重建中心的主任、水里中心主任黃清塗每天騎兩小時的摩托車從台中到水里上班、還有好多好多的朋友,他們在災後用心的投入,在在見證台灣人相愛的精神。眼見他們的苦心將毀於一旦,好多重建區朋友表示他們很平靜,因為這一場美好的仗,他們已打過。

 雖今年仍未簽約,不過回到委託契約第十一條所記載的終止條款,「當乙方(民間機構)委託期間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履行本契約約定事項。、、、」早知如此,我們應該在契約內再加上「甲方人謀不贓」的終止條件。

 我們對縣府有幾個呼籲,也將持續監督縣府:

  1. 縣府應確保能夠在品質和數量上,不中斷地延續重建中心對災民所提供的福利服務。 
  2. 將來既然縣府表示要建立基層社工制度,理應以社工專業為進用條件。切勿將此震災資源,用於酬庸選舉有功樁腳。
  3. 妥適安置在地居家服務員、以工代賑人員及已經熟悉生活重建中心業務的社工員。避免雨天收傘,造成失業災民第二次傷害。

 災後重建是新政府上台時的承諾,社區總體營造是新政府形塑台灣主體性的重要策略,當民間團體以社區工作的方式,陪伴災民走到今日,而民進黨執政的南投縣卻不允許民間團體繼續走下去,在這中間,我們看不見民主,更不見進步的氣息。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沉痛呼籲
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六日

 

 

請讓民間團體繼續陪伴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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