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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災後財務紓困措施有哪些? 受災戶身分證補發該如何辦理? 我是災民,健保卡貴失廳如何就醫?醫藥費是否有補助? 政府的震災補助該如何申請辦理?需要檢具什麼證明? 學校倒了,孩子上學怎麼辦? 受災戶的役男兵役問題如何解決? 發現有人趁機哄抬物價,該如何處理? 其他和房屋相關的權利及法律問題 災後保險相關問題十問
Q:我是災民,沒有健保卡該如何救醫?醫藥費是否有補助?A: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聲明:
- 震災發生後,即奉行政院衛生署指示,自震災日起,凡遭受地震災害之同脆赴特約醫療院所就診,無論是曾有健保卡,均免部分負擔外,必需之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一律由健保局先額支付。
- 為及時提供醫療服務,受災同胞之身份認定,授權由各特約醫療院所為之。
- 目前健保不給付之項目,如住院膳食費等,請各醫療院所列為「未列項目」申報之。
- 頭等及特等病房與健保病房費用之差額,仍請病患自行負。擔。自
- 災區民眾因震災而遺失健保卡者,可至投保單位、本局各分局、聯辦公室及災區換卡地點領卡,未有身階證明者亦可辦理。
- 如有任何問題,請速洽健何局免費諮詢服務專線:080-212-369
A:
本題資料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供。
- 申請身份證:
- 請至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但一人只發一次證明)
- 台中縣洽詢電話:04-5260136∼2710至2715
- 房屋鑑定
- 台中縣政府處理專線:04-5263394;04-5261544
- 其他專線: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備 註 土木技師公會救災專線 台北市 02-27455168
北 區 02-29542266
中 區 04-2802775
南 區 06-2358212
結構技師公會救災專線 南投縣 許科長
049-259384
0932594887由中央營建署負責整體技師調度。
- 法律諮詢專線:
- 04-5261544台中縣政府處理專線
- 04-3764898陳惠玲老師
- 02-23319790黃秀禎律師
- 04-3210858朱逸群律師
- 04-3210858顏福楨律師
- 受災戶證明 須由村里幹事查報送鄉鎮公所造冊辦理,請就近該地公所辦理
- 有哪些相關表格須填寫:
- 台中縣因應921大地震災民安置措施意願調查表
- 臨時住戶申請表
- 受災戶房屋租金申請表
- 921震災稅捐減免服務相關表格
A:
收災地區役男得服國民兵役等事項,內政部研擬的方案將以68、69年次役男為主要受惠對象。從寬認定需要留在災區家園協協助重建、善後之役男需求,預計人數不超過2萬人。 目前已延徵包括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等,即將於10/4入伍役男,10/16入伍者也可能繼續延徵。
A:
教育部表示:支援與安置九二一大地震災民的學校,在學校陸續上課後,仍應以收容及安置受災的同胞為最優先之工作。尤其,收容、安置人數較多的高中、職,若無足夠教學與生活空間,可考慮延後開課。受災地區技職學校學生,如因暫時需要改變住宿地點,可由原就讀學校安排至新住宿地點之相當學校科系暫時寄讀(學籍仍留原校),不受現有法規限制。教育部希望各校能發揮互助合作精神,對需要寄讀之學生妥予照顧,包括膳宿、課業,均應安排專人輔導、協助處理。如有需要教育部將視情況予以協助。寄讀學生之出缺勤及各項成績請寄讀學校妥為紀錄,將來隨學生回歸原校時,轉回原就讀學校登錄。如果受災地區學生計劃永久變更住所,欲轉學至其他學校就讀(學籍隨著轉移),亦可不受現有法規限制,請目前就讀學校安排轉至新住所之相當學校科系就讀,教育部將予專案核備。教育部亦呼籲,各校對轉學生妥予輔導,協助解決生活上、課業上之各項困難,相關問題可比照一般轉學生之規定處理。
本題資料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供。
- 如果我的房屋有裂縫或損壞的情況出現,要如何得知是否安全,或是否符合補償條件?
您可以聯繫建築師工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工會及大地技師公會等單位協助勘驗鑑定。
- 如果我原先就是以勞工住宅貸款購買的房屋,有什麼其他權益可以申請?
- 原有房貸未清償的部分將延緩五年清償。
- 如果是重新購買則每戶可貸款220萬,年息5.075釐。(限2500戶)
- 如果房屋損壞需要修繕,可以向勞委會申請專案的修繕貸款,每戶可貸款五十萬,年息5.075釐。(限5000戶)
- 如果如果我是購買預售屋,還尚未交屋,但房屋已經出現裂縫甚至傾倒,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 預售屋購買戶可以先暫停繳款,待房屋鑑定完成,確定責任歸屬。自行可以做的保全程序有:
- 拍照或攝影存證裂縫或傾倒等損壞情形
- 要求建設公司於一定期限內要求修補補房屋損壞,修補後尚須通過安全鑑定。
- 如果建商不理會或拒絕,或無能力修補,或不願配合鑑定,則可發出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表示解約,要求退屋還款,並可附加支付各期房地款時起算利息,依年息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計算。
- 如果傾倒之房屋顯然已經不可能交付,則發函給建設公司要求解約,退屋還款。
- 如果我的房屋損壞,而且可能是因為建商偷工減料所造成的,我有什麼權益可以主張?
- 仍須先由鑑定確定是否是由建商偷工減料造成的責任,如果鑑定結果認為是因為建商過失造成房屋損毀,則可以向建商求償。
- 如果交屋是在六個月之內,可向建商要求負擔瑕疵擔保責任,可以解約或減少價金,如果有其他損害(如被壓傷或物品毀損)還可要求賠償。
- 如果已經超過六個月,須視買賣契約有無保固條款,依保固條款要求建商修補,若建商拒絕修補,或無法修補,或損害程度很嚴重,可要求解約並要求損害賠償。
Q:災後保險相關問題十問本題資訊由三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 我投保的各種保險,在這次震災之後是否仍然有效?
A:
一般保險分為社會保險(勞保、健保、公保、農保、漁保及學保等)及商業保險(人壽險、傷害險、醫療險、災害險及責任險等)等兩大類,不論是哪一類的保險,它所保障的就是「因為不可預料、不可抗力的事故,對被保險人所造成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除非您因為沒有繳交保險費,而致使您所投保的保險在災害發生之前就已經停止效力(健保另有處理原則),否則不必擔心您的保險會因為震災而失去效力。
- 我所遭遇地震的損失,到底可不可以獲得理賠給付?
A:這就要看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範圍」了,像
-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條件;
- 「意外傷害保險」則主要是以被保險人「因為意外傷害所導致的特定身體器官殘缺或死亡」為給付條件;
- 「醫療險」則除了特定疾病險(如防癌險、重大疾病險..等)之外,一般的「住院醫療保險」則是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而住院」為給付條件;
- 「災害險」一般都是以「火災險」為主保險契約,如果您沒附加「地震險」附約,而因地震所引發的保險標的(如房屋或汽車..等)毀損滅失,就沒辦法獲得理賠給付。
- 「責任險」是單就「是否有責任」作為標準來判定出險,所以地震災害也不符合責任險的理賠給付條件。
- 如果我符合保險的理賠給付條件,該如何請領保險金呢?
A:
關於社會保險,政府於災後公佈了一系列的「便利措施」,相關的請領手續及認定標準,均大幅簡化及放寬,詳細情形請參考近日的新聞或詢問政府相關機關; 至於商業保險,各家產險及壽險公司也都有類似的「災後便利措施」,以方便受災民眾能快速獲得理賠給付,但實施的內容也都不盡相同,需要各別洽詢各保險公司的服務部門或者原先為您服務的保險業務人員。
- 請領保險的程序,需不需找專業的人士代辦?需不需要支付手續費?
A:
不管是社會保險或是商業保險,請領的程序都不難,只要連絡相關的承辦人或承辦單位,所附的文件也都齊全的話,通常可以很快獲得理賠給付,不需要找代辦人代辦,如果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有業務人員、收費人員或服務人員,也都可以為您代辦,並不會也不應該收取任何的手續費用或代辦費用。
- 我不知道我的家人是否有買保險,如何確定?
A:
目前絕大部份保險機構都使用電腦儲存保險資料,如果您記得您的家人大概曾向哪一家保險公司買過保險,可以直接向該公司以電話查詢,只要有姓名、身分證字號(避免同名同姓無法確認)或者配合生日、地址等資訊,多半可以順利查知您或您的家人是否有投保,以及投保的詳細內容; 但基於個人電子資料的保護原則,保險公司之間並沒有辦法相互使用電腦連線查詢,也沒有哪一個機關可以一次查到全國各保險公司的電腦保戶資料,所以您必須各別向各保險機構查詢。
- 保險單及相關的文件都「受災」遺失了,怎麼辦?
A:
如同前面所提到的,目前絕大部份保險機構都使用電腦儲存保險資料,所以只要是能確認您的身份,保險公司會非常樂意補發保險單及相關文件給您; 如果您是要請領理賠給付或者辦理保單貸款,大部份保險機構在沒有保單的情況之下,多半也都能配合您的需求緊急補發保單或直接為您辦理理賠給付或者保單貸款。
- 親人受災身故了,保險金該怎麼分配?誰有資格請領?
A:
按保險法的規定及保險契約的約定,「意外傷害保險金及住院醫療保險金」都是給付給「遭受意外傷害或疾病住院的被保險人」本人; 只有被保險人死亡的「身故保險金」才是給付給保險契約上所約定的「身故受益人」,如果受益人比被保險人還早死亡,或者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則依保險契約的約定,應該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而所謂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一般是指保險人的配偶以及身為第一順位的被保險人子女(及孫子女)、第二順位的被保險人父母、第三順位的被保險人兄弟姐妹及第四順位的被保險人祖父母依順位次序來決定受領對象及分配比例。 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的話,自然是由父母來代為行使權利,如果未成年受益人的父母都死亡的話,則應該依身為第一順位的「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第二順位的「家長」、第三順位的「不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第四順位的「伯父或叔父」、第五順位的「由親屬會議選定的人」來依順位順序決定代未成年人行使「法定監護」權利的人。
- 請領保險有沒有時效的問題,需要準備哪些東西?
A:
按保險法的規定及保險契約的約定,請領保險金當然有一定的時效(需在事故發生後10天左右儘快提出理賠申請,而且最長不能超過2年),不過各保險機構當然也會考量特殊災害的狀況,如果不是特別離譜的情形,一般保險機構會延展比較長的時間,不會拘泥在10天內要求您提出申請,以便讓您能順利地完成請領保險金的程序; 而在文件方面,需要的是「符合保險範圍」的證明文件,如:請領壽險保險金需要確認被保險人死亡的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書)、意外傷害險及住院醫療險的證明文件(醫院診斷書)以及最重要的:確認身份的文件(受益人身分證、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等)。
- 我對保險還是有一些疑問,我該問誰?
A:
可以逕行詢問各保險機構、政府相關機關(如財政部保險司、勞工保險局、中央健保局)、產險/壽險公會、各家產/壽險保險公司。
- 我有保險方面問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該向誰申訴?
A:
可以先向各家保險公司的申訴部門申訴,或者向消費者保護機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申訴。
未來是否會有強烈的餘震,天氣狀況如何,我該到哪裡找資料? 哪裡可以找到防震常識,保障自己的安全? 我如何確認我的房子是不是安全? 地震後電力的供應狀況如何? 地震過後,哪些地方容易因大雨而引發土石流,需特別注意的?
Q:地震過後,哪些地方容易因大雨而引發土石流,需特別注意的?A:全台共25處土石流危險區,如下所示:
- 南投縣中寮鄉合新、南港、福盛、雙坑
- 國姓鄉全鄉
- 水里鄉新田、郡坑、新城
- 信義鄉豐丘、神木地區
- 嘉義縣梅山鄉、瑞里、太和地區
- 阿里山鄉豐山地區
- 竹崎鄉大坑地區
- 中埔鄉凍仔角、澐水地區
- 雲林縣古坑鄉草嶺地區
- 彰化縣員林鎮山區、社頭地區台中縣新社、東勢、神岡、和平
- 台中市大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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