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慰問金
【中央】
罹難者每人一百萬元,重傷民眾每人二十萬元。
【內政部社會司】
台灣省:死亡失蹤者每人二十萬元,高雄市:死亡失蹤者每人二十萬元,台北縣市:死亡失蹤者每人三十萬元。.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發放受災戶每人一萬元慰問金,罹難者每人五十萬慰問救助金。
- 二、房屋倒塌補助金
【中央】
全倒每戶二十萬元,半倒十萬元。
【各縣市政府】
1.全倒:台北縣市每戶最高十五萬元,其他縣市十萬元。
2.半倒:台北縣十萬元,台北市七萬五千元,其他縣市五萬元。
- 稅額減免
【項目】
個人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貨物稅等。
【申請時間】
災害發生內15日內,可申請延長,最長不得超過15天。
【申請方式】
口頭電話傳真或書面申請。
【申請機構】
國稅局各分支機構。
- 其他救助
【慈濟】
受傷每名補助5000元,死亡二萬元,請洽各災區定點。
【民進黨】
死亡補助十萬元,由各鄉鎮民進黨民眾服務社親自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