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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始末

臺灣的社區發展史

一、1960年代的社區發展

1960年代的社區發展

1965年,在聯合國社區發展運動影響之下,我國開始在各地推動了社區發展工作。當時標榜的是全面性的社區生活品質提升,包括「基礎工程」、「生產福利」及「精神倫理」等三大建設。然而,其成效常常得到兩種極端的反應。第一種說法認為,這對縮短城鄉差距、均衡地方發展及改善基層民眾生活環境助益甚大。但也有許多不以為然的看法,例如:「社區活動中心根本沒有什麼功用,平常就是關蚊子,只有選舉時當投票所,頂多婚喪喜慶借來當會場……。」

事實上,當時臺灣的社區發展往往都是由政府單位以行政的方法,根據社區發展工作綱領或綱要,由上而下採取全國統一模式來推動進行。社區發展是國家建設的一部分,且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時候,社區發展是吸收民間的資源及勞力來實現基層建設工作的好方法。在當時,社區要發展的主要項目是實質環境建設,例如社區中的道路、排水溝,家戶環境衛生等。而一切的成果所要彰顯的是政府照顧基層的美意及人民對政府的感謝與擁戴,因此,工作重點在於如何成就國家的富強而不是如何凝聚社區意識。

儘管如此,活動中心終究是留下來了,也有不少社區的媽媽教室仍以插花、烹飪、土風舞或新興的讀書會而存在著。

1980年代後期的社區行動

1980年代後期,臺灣追求經濟發展所付出的環境代價,已到了社區不能忍受的限度。1987年解嚴前後,一波與過去社區發展內容極為不同的社區動員力量,在政治運動的鼓舞下興起。它們的特色是,由民間發起,社區有共同的意識與訴求,不受既有法律的束縛,也不迴避衝突。代表性的事件如彰化鹿港的反對杜邦設廠、高雄後勁的反五輕運動及某些交通幹線上的阻擋砂石車活動等等。

除了社區居民的參與外,此類的社區反抗運動常常有社會運動團體參與,提供社區所需要的資訊與技能。這些民間自發的行動,促使執政黨與反對黨都開始提倡「市民主義」、「社區主義」,帶動政府的各個部門,爭相以「社區營造」、「社區參與」為號召,推出不同的經費補助計畫,促進了各項社區發展。

1990年代的生命共同體建構

1990年代的臺灣,有了另一波官民互動模式的社區運動,亦即「社區總體營造」。社區總體營造是由文建會所主導,基層社區組織則在「村、里」、「社區發展協會」之外,多了一個地方的「文史工作室」。在執行上,除了必須依靠教育單位或文化中心的系統之外,社區總體營造也吸引了大量的專業人士參與,尤其是建築、景觀與社區規劃背景的專家。

在民間社會,經過動盪激情的80年代後期的政治社會運動之後,也認為社區是未來改變社會、實現理想的根據地。各個都市改革組織,例如開拓文教基金會、都會發展協進會、社區資源交流協會等關心社區發展的民間組織也在此時紛紛成立。

新世紀的社區課題

在21世紀,有一些新的社區課題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例如:高齡化社會的社區照護、青少年休閒活動規劃、外籍勞工與移民配偶的社區互動、原住民族群的處境、公寓大樓興起產生的空間與人文變化,及資本全球流動下社區經濟的危機等。面對這種種議題,需要政府各部門在制定各種政策時,能讓社區民眾參與規劃,並讓專業人士的知識有貢獻的餘地,建立政府與社區的伙伴關係。(本單元舊版文章)
一、1960年代的社區發展
二、80年代的社區反抗
三、90年代的生命共同體建構
四、下一個世紀的社區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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