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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社區工作團體

社區發展協會成立流程圖

(由於行政業務單位不同,各縣市社區發展協會成立之流程亦有些許不同,因此可向各縣市玫府社會科(局)查詢。)

四、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公佈實施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依法有據,希望條例的規範運作有助於居家品質的提昇。有關公寓大廈的管理組織部份規定是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最高管理決策單位,並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執行日常的管理業務。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解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建築物構造種類與規模範圍,沒有限定適用的對象,僅從使用功能予以界定,無論是連棟式平房以至高層鋼骨構造建築物,只要「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限得區分為數部分者」,其中除專有部分之外,並且存在使用上具整體不可分性之共用部分,凡此性質之建築物及其基地均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另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亦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在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前,必須先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其相關籌備事宜及步驟:

(一)籌備事宜

1.

蒐集相關的規定與作業程序資訊及表格
洽詢主關機關了解相關的規定與作業程序,並事先取得相關表格之範本,避免走冤枉路。

2.

建立區分所有權人名冊與資料
該名冊內容至少要包括姓名、區分所有權比例、建物建號、地址、分區、共同使用部份持分(即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停車場之共有部份比例、專有面積、合計總面積等。

3.

在區分所有權人於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前先舉辦一次說明會,目的在介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約範本等,讓大家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並認同成立管理委員會和訂定規約的重要性。說明會的另一重要目的是諮詢大家的意見與想法,以做為進一步規劃的參考。

4.

擬定「住戶規約」草案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前,需將規約的草案準備好,如此才能有效討論。如果是既有的公寓大廈可由舊的管理委員會先行討論草案內容;如果是新設立的開始,也最好跟所有的區分所有權人溝通討論過。如以一小區一小區的的小組集會或個別拜訪的方式,解說和交換意見,以凝聚共識。

  以營建署所提供的規約範本為藍本,收集大家的意見後進行增刪與修改,應是較容易完成的方法。

如何成立社區工作團體
《步驟二》取得設立許可文書
《步驟六》申請立案.正式成立
社區發展協會成立流程圖
《步驟一》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步驟二》成立管理委員會
(二)永康社區簡介及成立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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